2010年保送生推荐程序

发布时间:2010-03-24  阅读量:

1、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制定《济南外国语学校2010年保送优秀高中毕业生条件及计分办法》,对所有应届毕业生进行综合量化评定。

2、按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文理科分开)和英语单科成绩分别排序(日语小语种学生不另计外语单科成绩),根据教育部所给定的保送生推荐资格人数进行切划,最终确定当年度具有保送生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3、保送生推荐资格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同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举报监督电话为82378268(综合办公室),82378288(高中校长室)。

4、在公示推荐资格名单的同时,在学生正式选报高校前,学校公示往年各高校来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情况,供学生报名时参考。

5、保送生资格名单公示后,具有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在24小时以内选择一所高校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保送生推荐资格;报名后直至所报高校来招生前,学生不得改报志愿。

6、每所高校到我校招生前,学校根据该高校所限定的参加测试人数,确定推荐参加保送测试的学生名单,由高校择优录取。如果因该高校对测试人数的限制未能参加该高校的选拔测试,学生则可在24小时内再选报一所学校报名名额未满或不限定报名名额的学校,并按成绩参加下一所学校的正常排序。

7、已参加一所高校组织的测试的学生,在该高校未确定预录取名单前,一概不可选报另一所学校。如果该高校正式通知某某学生未列入预录取名单,则允许其选报另一所学校,但排序须依次排在原报考该高校学生的后面。

8、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山东省招生考试院。

9、保送推荐工作严格按以上程序进行,直至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结束。

 

                                     二○○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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