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外国语学校学生保送推荐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21  阅读量:

为保证学生保送推荐工作的严肃、严格,做到规范管理和阳光操作,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保送推荐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国家政策主导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学生自愿、学校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分管主任、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保送推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三、实施程序

(一)资格审查

公布学校《保送推荐基本条件》(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

(二)量化赋分

根据学校《保送推荐量化赋分办法》(见附件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量化赋分,形成综合评定成绩。

(三)量化赋分公示

学校对学生量化赋分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监督。

(四)成绩排序

1.保送推荐成绩包括综合评定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非通用语种除外);

2.按综合评定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分别排序;

3.文理区分倾向时,综合成绩按文科、理科两个系列排序;

4.复语项目学生,高一高二质量检测外语成绩按单科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并计算,高三质量检测外语成绩用第一外语成绩计算;

5.第一外语选择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项目学生只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排序。 

(五)资格入围

1.根据教育部给定的保送生推荐限额,切划并确定当年度具有保送推荐资格入围学生名单。

2. 文理区分倾向时,分别按文科、理科两个系列,以实有人数(注册学籍)为基数,进行等比例切划。

3.学生如选择放弃保送生推荐资格,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同时到校签字确认。

4.入围学生放弃后的空额顺次递补(在上报省招考院、教育部之前)。

(六)资格确定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保送推荐资格入围人选在校内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

2.保送推荐入围人选公示后,正式确定保送推荐资格名单。学生签字确认上报信息,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等额上报有关部门;

3.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或享有国家规定的其他政策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名单为准),不占用教育部给定名额,不受综合成绩和外语成绩高低的限制,予以推荐。 

(七)填报志愿

1.在保送推荐入围名单公示的同时,学校公布近三年高校在我校录取保送生的基本情况,供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参考。

2.学生根据教育部保送工作要求和各高校报名要求,在学校指导下自行向有关高校申请参加专项测试。

(八)实施保送课程

1.学校制定保送课程,开展专项辅导。

2.学校指导学生填写、寄送高校报名申请材料。

3.学校指导学生参加高校专项测试。

(九)上报审批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办理录取院校确认、审批、录取等相关手续。

四、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或失去保送推荐资格:

(1)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2)干扰保送推荐工作正常进行者;

(3)有明确出国留学意向者。

    2.本办法由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济南外国语学校学生保送推荐基本条件》

2.《济南外国语学校学生保送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2018年11月


 

附件1

 

济南外国语学校学生保送推荐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无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言行。

2.遵纪守法,遵守公德,严格自律,无学校纪律处分或违法行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生活俭朴,热爱劳动。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为社会和集体奉献的精神。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外语突出,外语口语测试等级达到A,综合素质突出。

6.珍爱生命,情趣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

7.具备在本校高中完整就读经历和在济南市高考报名资格。

 

附件2

 

济南外国语学校学生保送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学校保送推荐采取量化赋分办法。量化赋分包括德育、智育和体育三部分。三部分赋分之和为学生综合评定成绩。

一、德育赋分

学生德育相关评定、评比、评选,按照学校文件实施,执行标准如下:

(一)基础赋分

高中每学期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平均分值计为基础分。

(二)附加赋分

1.荣誉赋分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员,赋10分;

(2)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团员,赋8分;

(3)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每获得1次,赋1.5分。

获得两种以上荣誉,按最高荣誉赋分。

2.任职赋分

学生任职按任职岗位和工作表现按学期赋分并累计。每任职一学期,且在本学期工作质量认定中获得A级、B级予以赋分,C级不赋分;

同时兼任不同职务,按最高一项得分赋分;

任职不满半学期,不予赋分,任职满半学期,按一学期的一半进行赋分。

3.活动赋分

(1)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按学期评比和职务累计赋分,在社团评比中,每被评为优秀社团1次,社长赋1分,副社长赋0.5分,优秀社员赋0.3 分。

(2)读背记忆王竞赛

读背记忆王竞赛按竞赛成绩级别取两次最好成绩赋分,最高赋3分。

首次赋分标准:A级一次赋2分,B级一次赋1分,C级一次赋0.5分;

再次赋分标准:A级一次赋1分,B级一次赋0.5分,C级一次赋0.25分;

二、智育赋分

1.质量检测成绩赋分

按每次质量检测考试各科总分,分权重合并计算。


2.外语成绩赋分

外语成绩赋分,按每次质量检测外语单科总分,分权重合并计算。


由学校组织选派国外留学(政府支持项目)的学生,回国后如跟读原来年级,以最近一次质量检测所排名次,采取名次对应成绩的办法,对空考成绩予以赋分。

因个人原因导致质量检测成绩空缺,学生需在考前递交申请,经分管校长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以之前最近一次质量检测所排名次(高一第一次质量检测成绩空缺,则以高二第一次质量检测所排名次),采取名次对应成绩的办法,折合60%,对空考成绩予以赋分。

3.竞赛赋分

学生在高中学段经学校推荐程序参加下列竞赛,通过认定,按获奖等级予以赋分。同学科的竞赛,以最高项赋分;不同学科的竞赛,累计赋分。

(1)外语竞赛赋分

英语竞赛限定为“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21世纪杯”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和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竞赛赋分类别,须经领导小组确认。

赋分标准:


(2)作文大赛赋分

作文大赛限定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3)其他学科竞赛

为规范学科竞赛赋分,竞赛类型限定以下系列: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赋分标准:


(4)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赋分标准:

    

三、体育赋分

体育赋分包括日常表现、高中阶段达标成绩和技能素质考核三项。

1.日常表现包括体育课堂表现、两操表现、平时成绩和活动加分,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优秀赋10分,良好赋8分,及格赋6分,不及格不予赋分。

2.体育达标成绩赋20分,8个达标项目,每项2.5分,不达标者不得分。

3.技能素质考核占20分,考核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和双手头上抛实心球,根据评分标准获得相应分数。

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达标或技能素质考核中的部分项目,持医院证明、情况说明和个人申请,经领导小组认定批准后,其体育赋分总分由日常成绩(实际赋分)、达标成绩60%(即12分)、技能素质考核成绩60%(即12分)三部分赋分累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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