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济南外国语学校教学管理规程

2025-05-19

   济南外国语学校

教学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旨在完成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推进课堂教学模式转变,优化教学全程管理,凸显教学特色,形成完善、有序、高效的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学校的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教师应依据本规定规范教学行为,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现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 课程管理

 

第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第五条 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围绕突出外语教学特色和提高学生学业水平,遵循“以生为本、扬长补短”原则,为学生开设课业辅导、外语系列选修、语文阅读等配方课程,并将逐步建成和完善校本特色课程群。

第六条 课业辅导课程专门为在日常学习中暂时存在困难的学生开设,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课业辅导课程由特别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和爱心的教师专职授课,对学生采取滚动管理的方式,达到为学生集体补短的目的。

第七条 外语选修课程专门为英语专业学生开设,包括第二外语和英语系列选修课程。其中,第二外语主要针对英语学习成绩突出并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包括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采取个人申报和择优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个语种每期每班不超过30人,第二外语选修学员确定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再调换。英语选修开设词汇语法、视听、阅读、写作等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个人兴趣进行选择,原则上学校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此类选修课程编班后学期内不作调整。

第八条 语文阅读课针对所有学生开设,通过师生同读一本书活动,确定学期阅读量,规范阅读内容,进行方法指导。定期开设读书指导课、读书交流课,举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果展示活动。为确保读书效果,每读完一本,都要进行读书考级,确定级别,颁发证书。

第九条 校本课程采取固定科目、课时、时间、教室、人员,定期考核的管理方式。教师有责任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校本课程,并做好考核评价。

 

第三章 教学常规管理

 

(一)教学计划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实施方案,并确定工作配档表。

第十一条 备课组和教师个人应根据学校和教务处的计划要求,在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和了解学情的基础上,制订出学期教学计划。计划一般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任务与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措施、教学进度等。

(二)备课管理

第十二条 教师备课需要遵循先个人备课、后集体备课、再教案呈现的备课流程。

第十三条 个人备课时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通过通读教材及教师用书、查阅资料等方式熟悉教材内容,确定教学重点、难点,找出个人在知识、方法及以往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疑惑,思考并寻求突破方法,以备集体备课时研讨。

第十四条 集体备课要突出解决重点、难点等共性问题,在资料搜集、导学案编制、作业精选中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群智的最大效能,可组成主备小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集体备课时,主备人应提供教案初稿供集体研讨,提倡主备人以说课方式展示备课成果,包括教材(学情)分析、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法学法指导等,其他教师针对主备人思路,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讨论解决教师个人备课中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后集体对教案初稿进行补充、修订、完善,根据需要形成导学案或制作课件。

第十五条 集体备课后,由主备人执笔完成能够体现集体备课精神的组内参考教案,教师个人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教班级具体学情和个人授课风格,对参考教案再次完善,留下个人备课痕迹,形成个性教案。

第十六条 教师个人要做到先周备课,善于保存备课资料,定期将教案进行整理。

第十七条 教务处定期检查集体备课和教师个人备课情况,提倡电子备课,减少程式化和机械化要求,减轻教师备课负担。

(三)课堂管理

第十八条 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的授课计划进行教学,除备课组统一要求外,不能随意更改授课内容或调整教学进度。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排定的课程表上课,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调课、代课、停课。学校统一安排的停课,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各备课组。教师应承担学校因特殊情况安排的临时代课,确保学校足额完成各科教学的课时。

第十九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教师上课时应注重仪表,着装符合职业要求。教师应课前两分钟到位,检查学生出勤、学习用品准备及预习情况,做好上课准备。教师课堂上严禁接听电话、离开教学场所,非特殊原因不得坐着上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教师上课不得拖堂。

第二十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明确学生的学习要求,按照学生的学习认知曲线呈现教学流程。

第二十一条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参与状态。通过有效提问、小组讨论、合作学习、动手实践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特别关注不举手、不发言的学生,做到课堂无死角,无闲人。

第二十二条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交往状态。鼓励学生敢于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学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能够照顾其他同学的学习需要,引导学生平等交流、有效合作。

第二十三条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思维状态。引导学生有效利用学习资源,学会自主选择、重组信息、探索规律、形成见解、有效表达,鼓励学生积极质疑,允许课堂上有不同的声音,培养独立思考、敢于创新的学习品质。

第二十四条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情绪状态。始终用自己愉快饱满的工作状态感染和带动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环境,促进学生思维情感与态度因素的和谐发展,通过及时、科学的教学评价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始终保持高昂的学习状态。

第二十五条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生成状态。增强预设和应变能力,对课堂教学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和监控,能够正确处理课堂生成问题,引导学生自己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主动获取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使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收获和成功的体验。

第二十六条 每节课结束前,通过提问、小结、自命题、竞赛、口头交流学习心得、笔头测试等形式,检测当堂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第二十七条 教师要能够正确使用、操作本科教学所需要的教学器械、设备,合理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增大课堂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二十八条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心理品质,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并学会学习。有意识地培养学生预习、听讲、记笔记、参与课堂、及时复习等学习习惯。利用学科教学写实簿,客观反映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为过程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定期巡查和考评教师的教学行为,通过听课、问卷调查、学生评教等方式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改进课堂教学。

(四)作业管理

第三十条 作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学校“精心选择、分层布置、多种方式、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的总体要求,进行 “减负、增效、均衡”的作业配套改革。

第三十一条 作业要精心选择。提供给学生的作业要在集体备课时研讨,作业内容包括预习作业、练习作业和复习作业,提倡原创题。对作业的容量和难度进行预估,确保作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二条 作业要分层布置。针对学生的个体特点、实际水平和各科的学习规律,选取典型、富有代表性的题目。作业包括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第三十三条 作业要多种形式。作业布置力求形式多样,除书面作业外,还应结合学科特点布置动口、动手、动脑的作业,如:听力、背诵、朗读、实验、观察、制作、查阅资料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

第三十四条 作业要有收必改。教师根据所教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全批、面批、学生自批、互批等多种形式,各学科应使用统一规范的作业批改符号。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一丝不苟,要体现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对学生的指导与帮助。

第三十五条 作业要有改必评。学生作业要给予等级评价,保证相当数量的学生有评语评价,对作业好的给予肯定性评语,作业进步的给予鼓励性评语,作业不好的给予鞭策性评语。对出现的共性问题要进行集体讲解。对学困生的作业要精批面批。

第三十六条 作业要有错必纠。教师应指导学生建立错题本,对出错的题目,应分析错因,通过同类题目训练,做到举一反三。

第三十七条 作业要纠必复批。学生作业改正后,教师要再次批阅,确保知识落实。教师应建立错题档案,单元教学结束后,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错题重练,争取人人过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双休日和假期作业管理。备课组在放假前精编假期作业,内容包括作业指导、巩固性作业和预习性作业三部分,经教务处审核后,印制成册,下发给学生。开学后对作业内容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假期作业落实。

第三十九条 进一步规范日常作业管理。建立班主任、备课组长参与的先周作业协调机制,平衡协调各学科周作业量;各科作业、导学案均使用A4纸进行印刷,统一版式,设置计时栏、改错栏、书写评价栏、作业等级栏、家长反馈栏等;学校为学生提供统一的作业夹,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将日常作业进行分类放置并定期装订,帮助学生养成整理和保存资料的习惯;教务处定期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和教师批改情况,并定期开展优秀作业展评活动。

(五)课业辅导

第四十条 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自己所教学生进行课业辅导,辅导分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两种方式。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根据学生个性发展计划,分析学生学习状况,根据本人意愿和班主任意见,征得家长同意,确定辅导对象、辅导内容、辅导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并建立辅导学生档案,发挥家校合力,做好过程的跟踪与评价。

第四十二条 辅导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激发学习兴趣,树立学习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第四十三条 教务处通过听课、座谈、测试,对教师的辅导质量、学生满意率、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学生成绩进行跟踪评价,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总结辅导工作经验。

(六) 考试管理

第四十四条 考试是常规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加强考试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学工作的计划性和质量检测的针对性,有利于提升考试对教学的导向功能和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功能。

第四十五条 考试包括平时考查、期中期末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平时考查是指各学科组织的单元测试、班级PK赛、集体闯关、读背检查、实验动手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的过程评价。

第四十六条 考试命题由教务处负责,坚持能力立意原则、综合性原则、针对性原则、保密性原则,采用背靠背出题的形式,在命题前由各学科备课组长填写命题建议表,命题人根据教学进度、命题建议、题目难易度的比例以及教学内容进行命题,填写命题说明表对所出试题进行预测和说明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试题保密和审核制度。在试卷印刷前指定专人对试题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试卷的质量。印刷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出纰漏。试题使用完毕之后,由使用该试卷的学科组给出试题的整体评价并填写试卷使用情况表。教务处对所出的试卷进行全面跟踪、对命题进行最终评价并确定等级。

第四十八条 统一进行的考试由教务处组织。教务处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场、考试信号、监考人员等环节。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监考的程序,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第四十九条 阅卷工作由备课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负责阅卷的分工、阅卷进度的调控、统一评分标准和对试卷的整体评价。阅卷教师应明确自己的阅卷任务和责任,实行流水阅卷,专人专题,严格执行阅卷要求,保证批阅的进度和质量。

第五十条 任课教师应对本班学生进行试卷、成绩和学情等方面的分析,并把握有利时机,及时讲评,查漏补缺。备课组长负责对本学科的试卷分析和学习成绩分析,撰写该学科的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第五十一条 教务处对各学科的考试成绩进行三率和三等七级两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结合数据进行学科和以班级为单位的跨学科、多形式的学情分析会,为下一步的教学提出指导性建议。教务处还应根据情况与部分学科和个别教师进行相关教学问题的研讨和交流活动,对不过关学生的辅导、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并适时组织再次过关。

 

第四章 毕业年级教学管理

 

第五十二条 毕业年级教学中要重视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解读和命题研究,把握命题方向,统筹制定学期授课计划。集体备课中加强对复习课的研究,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科阶段目标,确定各轮次复习重点,并加强不同复习阶段、轮次间的衔接和递进。积极参加市中区教研活动,借鉴兄弟学校的成功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第五十三条 复习过程中要加强高效课堂的研究,杜绝教学内容的偏差,精讲精练,强化落实,减少低效、复效、负效劳动。引导学生挖掘各部分知识的内在联系,注重知识整合,掌握学习技巧,提高复习效率。

第五十四条 教师要及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变化,根据模拟训练成绩,分阶段确定边缘生的范围,有针对性的进行作业、试卷纠错训练和模拟训练。确保面向全体,重心下移,促进学生学业成绩大面积、大幅度提高,不断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通过率和优秀率,向高中部输送质优量多的初中毕业生。

第五十五条 教务处定期召开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情分析会,做好学生、班级、学科的质量分析,搞好考后反思。

第五十六条 重视毕业年级学生的心理调适,任课老师要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变化,进行恰当的疏导,保证学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投入到初三紧张的学习中去。

 

第五章  教科研管理

第五十七条 发挥教科研的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教育发展目标,聚焦有效课堂教学,找准教师专业发展的切入口,以科研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五十八条 教研组定期开展基于日常教学的教研活动,建立常态教学下的研课和听课制度。教务处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师成长档案,定期开展教学讲座、论坛、沙龙活动,举行各类比赛,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教师整体教学、教研能力的提升。教师应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按时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树立科研意识,主动学习和拓展,善于进行教学总结与反思。

第五十九条 提倡教师开展问题研究,以应用性研究为主,针对日常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困惑,按照问题引路、课堂实践、深度研讨、理性提升基本模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探讨。

第六十条 加强课题管理,市级以上教研课题负责人要在每学期初上报课题研究方案,包括学期研究任务、研究过程、阶段成果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过程研究,保存研究资料,按时完成阶段性研究成果或结题。各级科研课题应有明确的组织形式、研究方法和推进过程,其成果应方便进行过程展示和评价。

第六十一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课题科研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教科室应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科研课题交流活动,提炼和推广各项科研课题成果,努力将科研成果转化到教育教学实践中。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课题研究申报与经费支持制度,鼓励教师个人和团队自主申报课题,开展校本教研。

第六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六十三条 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估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和管理。

第六十四条 教务处对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教研、课堂教学秩序等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公布并记入每个教师的教学档案。

第六十五条 教务处对教师获得的荣誉、举行的各级各类公开课、发表或获奖论文、课题研究、辅导学生获奖等教师专业成长情况记入教学档案。

第六十六条 教务处对每学期的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临时调课通知、教学任务统计表归类存档。

第六十七条 教务处对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教务处及各科室的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等存档。

第六十八条 教务处对关于考试和成绩管理的文件和有关规定,每学期学生的各类考试题、考试成绩、试卷分析等归类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程自二零一零年九月起执行。

第七十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校务委员会。